一、论坛秩序
任何鱼友使用论坛功能上传于论坛的信息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在论坛上发帖或站内短信必须遵守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违法信息。 以下内容一经发现论坛将立即删除,并有权禁止该鱼友发帖、站内短信的功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论坛将保留配合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 反对宪法等国家现有法律法规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形象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地域歧视、破环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步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诽谤或攻击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含有法律、政法规禁止其他内容的。 10. 传播禁限售商品信息的。 11. 非论坛合作商家发布广告信息的; 11.1宣传自己或他人店铺及在线销售的商品 11.2公开自己店铺链接、商品链接、图片上印有店铺水印等明显的广告成分。 11.3利用发布使用心得或相关知识变相发布商品广告。 11.4发布团购,微信群等其他广告形式。 12. 使用渔场名或经营店名为论坛ID,使用相关图片作为论坛头像的。(合作商家不在此列) 13. 在论坛发布投诉、举报、申诉类内容涉及个人信息,聊天记录等内容的。(此类事件应通过论坛版主处理) 14. 重复发帖。 15. 灌水行为。(使用相同内容、顶、支持、111等无意义的发帖) 16. 其他论坛认为违反公共良俗需要删除的信息。 17. 鱼友违规三次后,再次违规禁言三天,禁言解除后再次违规禁言七天,再犯则永居火星。
二、发帖注意事项
1. 在论坛发帖之前,请先看各版块制定的版规,遵守版块规定,按照版块规定发帖,尤其是交易类的帖子。 2. 选择合适的版块发表自己的帖子,与版块内容不符的帖子会转移到相应版块,相同内容的帖子不得在多个板块重复发布,违者予以删除。 3. 转贴须得版权人同意,如果因此带来版权问题,责任自行承担,与本站无关。 4. 请勿回复交流意义不大的旧贴,多次回复会被认定为挖坟,灌水行为,扰乱论坛发帖秩序违者予以删帖禁言处理。 5. 对本站的发展有什么建议或意见,可以到论坛最底部站务区发帖,会有管理人员回复。 6. 对鱼友或版主的言行不满,可以到论坛最底部站务区发帖投诉,论坛管理组会进行判定,求同存异,理性的解决问题,请勿在其他板块发帖,为广大鱼友营造和谐交流的空间。
三、广告管理
1. 技术区禁止一切形式的交易贴。交易贴仅限在地方版及交易版块发布。 2. 全站禁止一切形式的二维码群邀请,团购邀请,违者删帖禁言。 3. 地方版仅限本地区的鱼友及合作商发布广告,非论坛合作商广告一律禁止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 4. 任何鱼友,合作商需要通过海友网举办活动(包括广告宣传、试用赠送、顶楼抢楼等)都必须进行申请,得到论坛许可后方可进行。未经许可擅自发布将予以删除。 5. 鱼友发布的交易贴须留有真实图片并明码标价,无图及未明码交易贴一律删除。 6. 网上交易有风险,请鱼友选择有信誉,有口碑的商家进行交易,并尽量选择第三方交易平台,以保证钱款安全。
四、各类申诉
1. 如投诉论坛合作商,在阐明事情前因后果的前提下,商家须对此投诉做出明确回应。未妥善处理的记违规一次,三次违规则取消论坛合作商身份并拉黑不可再加入合作商。 2. 如交易纠纷,请到纠纷区发帖并阐明事情前因后果,由纠纷区版主处理。 3. 如对论坛版主的管理行为不满,如删帖禁言等,申诉前请先阅读版规; 如明显违反版规请不要申诉,论坛不会受理。 任何借机生事,扩大事情影响,包括另开贴,多个版块发帖等行为,视作恶意扰乱论坛秩序,不论事情对错,一律禁止访问。 如版规未明确规定,可在论坛底部站务区发帖申诉,论坛会受理,但对版规未明确规定的事项有最终解释权及决定权。 版主及管理员在论坛管理中有权做出任何决定,如对版主或管理不满,在确认未违反版规的情况下可进行申诉,如对版主正常的职权管理工作不满而对版主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诽谤等行为,不论对错一律封号。态度诚恳并获得当事人原谅可酌情处理。
本规定即日起执行,CMF海友网对此拥有最终解释权及决定权。
论坛拥有随时修改完善论坛版规的权利,同时也会对各个版块进行细化管理,请阅读各版块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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